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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新制實支實收 新北抽查市售租約均合格

新北市抽查市售住宅租賃契約,舊版本契約書皆另附加節錄修正條款。(圖由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抽查市售住宅租賃契約,舊版本契約書皆另附加節錄修正條款。(圖由地政局提供)

2024/09/03 12:45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電費計收標準新制已於今年7月15日上路,為保障租屋族權益,新北市地政局近日完成市售租約查核,共抽查住宅租賃契約書18份,皆符合規定。

地政局表示,本次抽查範圍包含金石堂書店、諾貝爾圖書城、松營文具、金玉堂文具批發廣場、九乘九文具專家、101文具天堂等各大連鎖書局、文具用品店及四大超商販售的住宅租賃契約書合計18份,雖然各通路架上均為舊版契約書,但都已依照內政部規定,在包裝袋內附加節錄修正條款,或結帳時另提供消費者。

地政局地價科科長蕭湘君表示,修正後電費新制改以「實支實收」為原則,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若租賃雙方約定電費由房客按照用電度數負擔,房東每度電費計收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果不是以用電度數計算,收取的費用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額」。另外,針對公共設施電費,如未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不得額外向房客收取。

近期有民眾詢問,新制上路前簽訂的租約是否適用新制規定,地政局表示,基於信賴保護及法規不溯及既往原則,今年7月15日以前簽訂的租賃契約不適用新制規定,但租賃雙方仍可自行約定是否改採新修正的標準計算電價。

蕭湘君指出,適逢大專院校開學季,為強化學生租屋安全,將前往新北市各大專院校、高中職辦理校園租屋安全講座,另針對大學生提供校外賃居訪視計畫,偕同消防局、警察局至學生租屋現場檢視,並協助進行租約健檢,確保居住環境安全。

新北市地政局向通路業者宣導,若消費者購買舊版住宅租賃契約書,應提供附加節錄修正條款。(圖由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向通路業者宣導,若消費者購買舊版住宅租賃契約書,應提供附加節錄修正條款。(圖由地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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