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氣小學生不聽話、強拖釀傷 體育男師刑、民事付出代價

郭姓男體育老師涉強拖行不聽話的小學生身體成傷,台南地院判郭在刑、民事官司都有責任。(記者王俊忠攝)

郭姓男體育老師涉強拖行不聽話的小學生身體成傷,台南地院判郭在刑、民事官司都有責任。(記者王俊忠攝)

2024/09/03 09:4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1名在公立小學教體育的郭姓男教師,於2023年3月2日下午在校內操場,見1名未滿12歲的王姓學生要進入球賽比賽場地,郭師出言制止,王童不聽話還朝老師踢沙,男師氣得拖拉王童身體離開現場,導致學生摔倒、身體多處擦挫傷,王童家長怒告郭師傷害學生。刑、民事官司,郭師都付出相當代價。

刑事部分,台南地院依成人傷害兒童罪,判郭師拘役4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民事部分,台南地院也判郭師要各賠3萬多元(包括醫藥費)與1萬元精神慰撫金給王童及其家長。

王童與其家長指控,郭師原本是王童的體育課老師,2023年3月2日下午2點多,因王童想要進入球賽場地,被郭師口頭制止,但王童不聽從、還朝郭師方向踢沙,男師氣得欲把已走到跑道的王童帶到學務處。

王童家長說,郭師有傷害兒童的不確定故意,郭徒手抓住王童的頭髮與後衣領、往前拖行,使得王童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郭師竟仍不罷手、繼續拖行,導致王童頭、背部與雙側大腿都有擦挫傷。為此要向郭師求償醫藥費與慰撫金共30萬1691元;郭也應賠王童家長10萬元慰撫金。

郭師辯解,王童在課堂上有多次傷害同學情事,這一回也是看到相似情況,他是要把王童帶走,為此傷害到學生,為了這案,他已付出30幾萬元代價,請民庭法官依照比例原則審理。

民庭法官調閱郭師涉刑法傷害案,被一審判有罪刑,認定男師涉案明確。不過,王童方面提出醫療單據只有390元;考量郭師與學生雙方地位、經濟等條件及王童與家長所受傷害程度,判王童可向郭師請求的慰撫金為3萬元與390元醫藥費;王童家長可求償1萬元,還可上訴。

案發小學的校長對此表示,事件發生及一審刑事判決後,因屬情節重大,教育局與校方已對郭師做出嚴厲行政處分,並調整郭師的授課班級,讓他不再教王童這一班的體育課;此外,因王童有情緒障礙症狀,也持續加強該校老師的特教專業知能,如一般老師遇到特教學生問題難以處理時,可即尋求校內特教助理員協助,避免類似案況再發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