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頻爭設活動中心 盧秀燕提3原則持續滿足地方需求
地方頻爭設活動中心,盧秀燕提3原則持續滿足地方需求。(市府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625個里中,目前已有228座里活動中心(含集會所及興建中的市民活動中心),另有263座社區活動中心(含長青會館),因地方頻爭設活動中心,台中市長盧秀燕提出興建3原則,強調未來在3原則下持續評估規劃興建市民活動中心,以滿足地方需求。
民政局長吳世瑋指出,地方相關活動場域已高達491座,平均1.27里就有一座活動場所,提供里民運動休閒、文化交流、辦理社區關懷據點的重要處所,甚至疫情期間化身疫苗快打站,地方長期均有爭取設置意願。
盧秀燕指出,因相關場所名稱有集會所、里活動中心及社區活動中心等五花八門,未來新建或改建將統一名稱為「市民活動中心」,她任內已經蓋了20座,另13座興建中,她提3原則將以有結構危險的活動中心優先改建,若因公務機關需求拆除,如配合市政路延伸工程下拆除協和里活動中心,市府會編列預算蓋回來,另優先蓋聯合活動中心提高預算使用效益。
吳世瑋說,目前地方提出17座市民活動中心需求,會視財源情況評估,另也規劃提供親子館、關懷據點等複合式使用,以發揮最大使用效益。
吳世瑋說,除推動興建活動中心,每年也編列經費辦理老舊活動中心耐震能力評估,委託專業機構為老舊活動中心進行健檢,並依評估結果辦理後續優化,維護民眾使用安全;另也補助辦理建築物修繕及設備費用,透過擴充改善活動中心內部各項設備,提供民眾更優質安全的活動場所,並持續推展各項社區化福利服務,促進社區發展及凝聚居民向心力,提升活動中心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