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驗市售高蛋白粉 7件食品標示不合格
消保處抽驗高蛋白粉,發現7件不合格。(消保處提供)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國內運動風氣盛行,許多民眾會透過高蛋白粉補充蛋白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市售高蛋白粉檢驗結果,蛋白質含量營養標示皆符合規定,但有7件食品標示不符合規定,包括迪卡儂、Tryall乳清都上榜,已由地方衛生機關依法裁罰並要求業者改善完畢。
行政院消保處今年3、4月分別在實體商店及網路平台購買20件市售高蛋白商品,進行「品質檢測」(包括總黃麴毒素、金黃色葡萄球菌及沙門氏菌檢測)及「標示查核」(包括蛋白質含量營養標示及食品標示)。品質檢測部分總黃麴毒素、金黃色葡萄球菌及沙門氏菌檢測全符合規定。蛋白質含量營養標示部分也全符合規定,不過食品標示部分有7件不符規定。
「迪卡儂WHEY PROTEIN乳清蛋白-芒果」未標示負責(製造)廠商;「Tryall分離碗豆蛋白-靜岡抹茶」、「Spark Pure 極低脂分離乳清」宣稱的營養素非屬「需適量攝取」或「可補充攝取」營養素;「Tryall分離碗豆蛋白-靜岡抹茶」、「千沛乳清蛋白營養飲品」、「MIHONG高效乳清蛋白-台灣芝麻」未將包裝宣稱的營養素列於營養標示。
「Tryall分離碗豆蛋白-靜岡抹茶」、「Body Goals乳清蛋白飲-法式可可」、「千沛乳清蛋白營養飲品」、「活沛多乳清蛋白飲-奶茶」、「Spark Pure極低脂分離乳清」外包裝宣稱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Spark Pure極低脂分離乳清」營養標示下方標示未加註「*參考值未訂定」文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除請地方衛生機關依法裁罰3萬元至12萬元,並要求業者完成改善。詳細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可至消保處網站查詢。
消保官梁明圳提醒,選購高蛋白食品應注意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及地址、產地、成分、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是否完整。包裝上宣稱的營養素未列於營養標示或外包裝宣稱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都屬標示不合格。民眾補充高蛋白食品前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的「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評估飲食中蛋白質攝取量是否已達到每日所需。
消保處抽驗20件高蛋白粉,蛋白質含量營養標示皆符合規定。(消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