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飼主出國頂樓加蓋飄惡臭 狗狗過瘦陳屍籠旁眼口長蛆蠅
新北動保處表示,經查現場無提供飼料、水質不佳,飼養環境髒亂。(新北動保處提供)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一處頂樓加蓋飄出屍體腐敗味,民眾查看發現死亡犬隻,連忙通報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楊淑方今天表示,經查現場環境髒亂且無提供飼料、水質不佳,犬隻身形過度消瘦,聯繫住戶兒子得知飼主夫妻出國,待其回國說明後,評估並未妥善照料,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並處1萬5000元罰鍰,同時將飼主列入禁止飼養黑名單。
楊淑方指出,動保處獲報後與里長、派出所員警至案址,驚見一隻繫繩的黃色混種犬隻倒臥鐵籠旁死亡多日,已無眼球,眼眶周邊、口腔裡有蛆蠅出現;聯繫住戶的兒子得知,飼主夫妻已出國多天,預計3週後回國,自己平時未與父母同住,而且是養在頂樓,幾乎沒見過這隻狗狗,父親生活節儉,已告知犬隻死亡消息,其母表示可能誤食老鼠藥致死。
飼主回國後到案說明,宣稱應是帶狗散步時,牠突然衝出去狼吞虎嚥、瞬間吃完路邊不明食物,當下有乾嘔現象,有讓犬隻灌水希望協助減緩不適,但狀況依然不佳,出國當日早上近乎快無生命跡象,只剩微弱呼吸並喘氣,但未帶至動物醫院診療,也不知要找人處理遺體;鄰居透露,飼主很少與人交談,因此不知頂樓犬隻死亡情形。
獸醫師鄭亦俽解剖發現,狗狗已呈腐敗狀態,肌肉、體內發黑,胃內滿是未消化食物。楊淑方提到,雖然排除飼主故意餓死犬隻的可能性,但因牠體型過瘦且身體不適,飼主未能善盡責任,仍依「動保法」第5條第2項第10款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違者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進行開罰。
動保處提醒,若察覺毛寶貝活動力下降、精神、食慾不佳或外觀出現過瘦情形,應盡速帶往就醫,避免延誤就醫黃金時期,日常也要多加留意毛寶貝的健康,定期帶至動物醫院做健康檢查、驅蟲治療及施打預防性疫苗。
新北動保處提醒,當犬隻腹部凹陷、可摸到肋骨、可見骨盆、脊柱表示過瘦,應立即帶至動物醫院診療。(新北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