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入股中嘉案爭議未解 NCC處泓順公司30萬元怠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三立股東入股中嘉有媒體壟斷疑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初即以中嘉集團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為由,裁罰中嘉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共1440萬元,並要求調整股權。NCC主秘黃文哲今表示,中嘉上層的泓順公司仍未完成股權調整,將處30萬元怠金,並要求7月底前重新送件。
前立委陳椒華去年9月底踢爆,三立股東透過層層持股方式持有中嘉股份。NCC去年11月底認定中嘉有15%股份遭三立間接持股,違反中嘉2018年的附款「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NCC在今年初底已以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為由,裁罰中嘉集團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各120萬元罰鍰,共計1440萬元。NCC也要求泓順公司應在5月31日前找到股權買家,向NCC陳報受讓對象並取得同意。
泓順近日表示希望更動部分投資人名單,NCC比對發現,除原有部分投資人名單與持股數不變外,有多位投資人分別增減持股數,也有部分投資人退出,有新持股人加入,新舊名單容有相當差異,但提報的認股總數仍不足原承諾的15%。黃文哲表示,泓順無法按照NCC核准的附款執行,NCC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處30萬元怠金,並要求按照原計畫改善。
NCC專委黃睿迪補充,NCC希望泓順將15%股權全部出脫,但泓順反映盼有更多時間,NCC已要求泓順在7月31日前向NCC申報有意受讓投資人名單,並備齊投資意向書及切結書等相關必要文件,在8月31日前完成相關股權交割程序。黃文哲表示,若業者遲未履行附款,NCC可以繼續處以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