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學生輔導法修法 各級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增1011人
行政院院會今(4)日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級學校的專任輔導教師可增加1011人。(圖由教育部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4)日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級學校的專任輔導教師可增加1011人,其中國中小將再增加603人、高中至多可增192位,大專校院為216位。而學生輔導諮詢會成員也納入「學生代表」,以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
教育部表示,「學生輔導法」自2014年制定公布實施迄今,睽違近10年首度檢討修正,此次修法強調,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健全學生輔諮中心組織運作;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對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健全學生輔導工作,有其必要。
根據修正草案,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20班以下置1人,每滿20班增置1人;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12班以下置1人,每滿12班增置1人,預估修法後國中小學將再增加603人,總數達5942人,以提升各校輔導人力量能及資源。
另,高中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學生輔諮中心除依所主管學校數每20校置1人外,增列以學生總數4500至5000人置1人規定。另教育部得考量學校輔導案量、地理區域等特殊情況,在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總數6%範圍內,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機關外加人力,修法後至多可增192位,較現行增加約30%。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由1200比1修正為900比1,預計增加216位。
修正草案也增加學生輔導諮詢會成員應有「學生代表」,以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為原則,並採取符合兒少最佳利益之解釋。此外,考量學生問題日益多元複雜,學校人員輔導專業知能需持續強化,修法增訂各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辦理在職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