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森林火災51起 林保署提醒:3、4月都是林火高風險期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清明節將屆,不少國人都陸續預先利用假日掃墓祭拜祖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醒,中南部天候持續乾旱,是森林火災好發時節,去年就發生51起森林火災,國人掃墓時不要焚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撒冥紙、不燃放爆竹,也要熄滅灰燼、帶走垃圾,關注林火風險等級。
每年10月到隔年的4月都是森林火災的好發時期,而依2019年到2023年的統計資練顯示,森林火災就發生267起,光發生在3月、4月就有113起,佔總體火災的42%,林業保育署表示,每年的3月、4月都是森林火災的高風險月份,另外依照中央氣象署預測,今年春季的雨量正常到偏少機率高,國人進入山區一定要謹慎用火。
林業保育署進一步指出,台灣森林火災發生原因主要就是人為引火與用火不慎,包括亂丟菸蒂、掃墓燃燒冥紙、燃放爆竹或燃燒垃圾等,為強化風險潛勢評估及喚起民眾防災意識,近年已與中興大學合作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評估台灣林地林火潛在風險,並推估未來7日之林火風險資訊,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並對高風險區域,透過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而依照該評估系統顯示,高雄與台南部分淺山地區林火風險等級已到危險階段。
林業保育署提醒,依據「森林法」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規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獲犯罪行為人,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破案獎金;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獎金。國人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