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未作業漁船占用第一類漁港泊位 漁業署將收費

國內第一類漁港的泊位非常珍貴,因泊位不對漁船收費,部分被長期未作業的漁船占用,漁業署表示即起將對未具有效漁業證照的漁船開始收停泊費。示意圖。(資料照)

國內第一類漁港的泊位非常珍貴,因泊位不對漁船收費,部分被長期未作業的漁船占用,漁業署表示即起將對未具有效漁業證照的漁船開始收停泊費。示意圖。(資料照)

2024/02/19 15:26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漁船停泊於國內第一類漁港不用繳費,但停泊船位部分長期被未作業漁船占用,農業部漁業署表示,針對未具有效漁業證照漁船停泊漁港開始收費,漁筏、舢舨依照長度收費,依照停泊位置每公尺每天10元起跳,船隻則依照總噸位收費,依照停泊位置每日每船噸2元起跳。

我國漁船停泊國內漁港免收使用管理費,但有部分船主直接將漁港當成廢棄漁船場,屢有長期未作業漁船滯留漁港占用泊位,影響作業漁船停泊及漁港調度,漁業署於1月29日發布修正「農業部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針對未具有效漁業證照之漁船停泊漁港開始收費,同時推動老舊漁船限期自行解體延長汰建新船期限,以解決烏石、南方澳、正濱、八斗子、新竹、梧棲、安平、前鎮及東港鹽埔漁港等9處第一類漁港之泊位不足問題。

漁業署表示,沒有漁業證照的漁船卻停泊在由第一類漁港的碼頭或水域內,每天會依照每船噸4元收費;若未停泊於碼頭者,則是每船噸每日2元收費;若是舢舨或漁筏,停泊於第一類漁港的碼頭,則是依照船席碼頭長度每公尺每日40元收費;未停泊於碼頭,也會依照船舶全長每公尺每日10元收費。

漁業署補充表示,本次修正收費類目及費率除針對未具有效漁業證照之漁船要收費外,對於漁船以外之船舶如遊艇、小船、客船、貨船、工作船均維持先前收費標準。

漁業署表示,為減少老舊漁船占用泊位,並提供船主有更充裕時間規劃漁船汰舊換新期程,漁業署去年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自2023年至2025年延長汰建新船年限,以鼓勵業者儘速完成解體漁船,2023年由原本3年延長為15年,2024年延長為12年,2025年延長為9年,2026年後恢復為3年。

漁業署表示,漁船的漁業執照應保持有效狀態,至於短期內無經營漁業需求的業者應申請漁船解體,可享有延長汰建年限,也可免繳交漁港使用管理費,可讓漁港使用空間更具彈性,以提供作業漁船充裕停泊空間,讓漁港功能發揮最大效能。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