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門養豬場設暗管排廢水污染二仁溪 環保局:最重可罰2000萬
高雄市環保局查獲內門一家養豬場私設暗管,排放廢水污染二仁溪。(高雄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聯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查獲內門區一家列管養豬場非法私設暗管,繞流排放未經處理畜牧廢水,污染二仁溪上游,將依違反水污法規定,最重可裁罰2000萬元,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市府環保局監測二仁溪水質,發現上游變成黃褐色,氮、磷、懸浮固體數據偏高,聯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查獲內門區一家列管養豬場養了2400頭豬隻,非法排放養豬廢水。
環保局說,畜牧場沒有排放許可,應正常收集廢(污)水後,納管輸送到二仁溪畜牧廢水資源化中心,進行後續廢水處理,但現場周界邊坡發現一私設暗管排放口,正排放未妥善收集處理養豬廢水。
環保局稽查人員立即採樣,由於該處為錯綜複雜竹林,搭配空拍機蒐證,畜牧場人員以木板阻擋養豬廢水流入原廢水池,致廢水溢流入私設暗管。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溢流處投放追蹤劑,發現追蹤劑確實經由暗管排放口排到場外,確認畜牧場私設暗管,將畜牧廢水繞流污染二仁溪。
環保局說,養豬場非法私設暗管,繞流排放未經處理畜牧廢水,污染二仁溪流域水質,違反水污法第18-1條規定,裁處6萬到20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環保局呼籲二仁溪上游周邊畜牧業者自愛自重,確實依照許可文件操作廢水,不得任意排放未經處理過禽畜糞尿,導致鄰近水體水質惡化並使空氣瀰漫惡臭,若經查獲違規排放行為將依法嚴懲,以維護河川環境品質。
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聯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查獲內門養豬場私設暗管排廢水。(高雄市政府提供)
養豬場私設暗管。(高雄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