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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批赴中禁團令沒法源依據 觀光署列舉出「這些」

立委批評赴中禁團令沒有法源依據,觀光署長周永暉說,「發展觀光條例」有規定損及國家利益可開罰。(記者鄭瑋奇攝)

立委批評赴中禁團令沒有法源依據,觀光署長周永暉說,「發展觀光條例」有規定損及國家利益可開罰。(記者鄭瑋奇攝)

2024/02/17 19:15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灣組團赴中國旅遊禁團令仍未解除,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今天(17日)批評,過去是以防疫為由請業者暫停組團赴中國旅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去年5月解編後,觀光署還拿早已失效的通知,繼續限制業者組團赴中國旅遊,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對此,交通部觀光署長周永暉說,禁團令是有法源依據,包含「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管理規則」等。

台灣民眾組團赴中國旅遊原本規劃3月起恢復,不過,中國片面改變M503航路,持續對台灣惡意對待,經跨部會討論後,交通部觀光署春節前宣布停止業者招攬前往中國旅行團,3月到5月已成團者仍可出團,6月1日後的團體則不能出團。

周永暉說,觀光署對恢復兩岸交流的政策方向沒有改變,不過中國片面更改M503航路等,在旅遊安全上有疑慮,觀光署要善盡維護國人旅遊安全,後續希望中國能有更善意回應。

對於立委批評禁團令沒有法源依據,觀光署說,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損害國家利益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15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罰鍰,並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的「旅行業不得有下列行為:經營旅行業務不遵守交通部觀光局管理監督之規定者」等。

觀光署強調,為循序推動恢復兩岸團體旅遊,政府已完成相關準備,但考量情勢變更等因素,經跨部會協商後,基於中國禁止組團來台、變更M503航路損及我國國安,衡量組團赴中國的行為已有「損害國家利益」,觀光署因為對旅行業經營行為負有管理監督之責,所以請旅行社暫停組團赴中國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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