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柑林埤溝連續出現泡泡水 原來是清洗廚餘桶未處理廢水
聯鑫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清洗廚餘桶,但未將泡沫廢水妥善處理就直接排放到溝渠,流入土城區柑林埤溝中。(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在29日晚間約9點、30日晚間約10點接獲民眾通報,土城區柑林埤溝柑林三號橋出現泡沫廢水,環保局派遣稽查員到場處理,循上游溯源並在下游採集樣本檢驗廢水,今(31)日查獲污染元凶為聯鑫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原來該公司清洗廚餘桶,但未將泡沫廢水妥善處理就直接排放到溝渠,稽查員要求業者立刻停止排放,並依法將其告發,最重可罰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29、30日獲報後,稽查員半小時內就抵達現場,但因因河川基流豐沛,上游已無泡沫殘跡,稽查員現場分析廢水樣本pH為中性,且沒有急毒性及重金屬反應;稽查員根據鄰里說法與泡沫廢水樣態,推測可能是清潔劑或消防泡沫,因此到附近社區、店家與消防局逐間釐清近期有無大規模清潔行為或進行消防安檢測試,但追查水污染源難度高,溝渠排水管路埋於地底下錯縱複雜,稽查人員一度陷入困境。
環保局說,今日上午擴大規模、地毯式稽查該河段所有集水區域業者後,稽查人員於聯鑫後方溝渠發現有殘留泡沫殘渣;該公司從事資源回收作業,員工坦承於廠房內使用清潔劑進行清洗廚餘桶及地板,但未妥善收集,清潔廢水因此經場外邊坡流入地面水體;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環保局依法告發,並命業者現場立即停止排放並派員清理,最重可裁處該公司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現場還發現該公司雖屬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機構,但並未經環保局核准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同樣依法告發,最重可罰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社區消防測試時亦會產生泡沫廢水,民眾進行相關測試時務必做好污染防制措施,以免違規受罰;另針對柑林埤溝近期頻繁出現廢水案件,環保局除配合水路圖資調派人力分區域清查,也已增設監視器監控,以利即時掌握污染狀況,若有不肖業者污染環境必將嚴懲,市民若有發現污染情形,可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向環保局通報、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