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餵食誘拍黃喉貂頻傳 林業保育署擬修法開罰遏阻歪風
宜蘭太平山遊客餵食及誘拍黃喉貂頻傳,林業保育署擬修法開罰遏阻歪風。(圖由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提供)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屢屢傳出遊客違法餵食及誘拍保育類野生動物黃喉貂,農業部林業保育署研議在森林法第56之3條增訂條文,日後若在森林遊樂區或自然保育區內餵食野生動物者,得處1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網友PO文反映,最近在太平山翠峰山屋停車場目擊遊客拿麵包餵食黃喉貂,供身旁友人近距離拍照,另在園區山毛櫸步道終點處,又有觀光客拿水果引出黃喉貂覓食,到處餵食與隨意棄置的果皮、吃剩食物,成為太平山上黃喉貂頻頻出現的原因,擔心會影響生態環境。
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回應,考量太平山黃喉貂現蹤頻率越來越高,去年起將園區垃圾桶改為掀蓋式,今年初完成汰換,並發放摺頁傳單、設告示牌、工作人員會同警方宣導,提醒遊客不要餵食與誘拍,接下來將在遊客熱點加強清理垃圾,同步評估是否增設垃圾桶。
宜蘭分署表示,太平山工作人員10月在園區巡視時,拍到多名遊客用香腸誘拍黃喉貂,引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依第42條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交由保七偵辦,不過,餵食與誘拍是否違反野動法?恐怕有不同見解。
林業保育署因此在森林法第56之3條第1項第2款增訂第5個條文,未來在森林遊樂區或自然保護區內餵食野生動物者,得處1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近日內可望進入法定程序審議。
森林法增訂條文實施後,若再違法餵食及誘拍黃喉貂,主管機關可直接引用開罰,希望藉此發揮嚇阻之效。
太平山黃喉貂現蹤頻率越來越高。(圖由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提供)
太平山翠峰湖環山步道也有黃喉貂出沒。(圖由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