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布袋觀光漁市劃空氣品質維護區 「烏賊車」進入將受罰
嘉義縣政府公告布袋觀光漁市周邊12月起劃入空氣品質維護區。(記者蔡宗勳翻攝)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布袋觀光漁市(含布新國小)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屆時排氣不符合規定的機車、柴油車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按次處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長張輝川指出,布袋觀光漁市空品區範圍包含布新橋連接觀光漁市中山路往西至新中街路口,往北至新北一街,往南至新南路,全天候24小時管制,只要是出廠滿五年燃油機車應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及101年(含)以前出廠的柴油大客車需取得有效期內自主管理優級標章。
環保局表示,移動污染源包含汽機車及柴油車等,因為動力可改變位置且排氣管接近人體呼吸位置,由燃油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包含氣狀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及光化學產物如臭氧等,且會產出粒狀污染物等影響健康。
環保局提醒,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進出空品維區時要注意,未符合空品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管制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按次處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緩。
嘉義縣內目前有77站機車排氣定檢業者及一處嘉義縣環保局柴油車檢測站,環保局提醒民眾,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需求的可上網查詢最近的機車定檢站前往檢驗,使用柴油車輛者,可預約至各縣市柴油車檢測站進行檢測,若符合優級標章規定的車輛,即發予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