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農地違章遭罰繼續蓋 竹縣府加重處分並祭強拆令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接獲民眾檢舉竹北市鳳岡路一處農地違規,農業處6月會勘確認未農業使用,由地政處裁罰地主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但雙十連假首日發現竟持續施工,現場制止無效,縣府今(11日)跨局處聯合會勘,認定新蓋的大片鐵皮屋為違章建築,工務處張貼限期7天強拆令,同時地政處審酌其行為屬情節重大、惡性違規,將連續、加重處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曾姓地主現場承認表示,他和另名曾姓民眾為鐵皮屋的搭建人,他聲稱搭屋是為了存放園藝盆栽。對於為何已被縣府開罰仍繼續施工,曾姓地主避而不答。
(增)縣議員林禹佑表示,雙十連假期間接到多位民眾陳情,指有業者疑似在鳳岡路旁的農牧用地上違法興建鐵皮屋,憂心恐對周邊農地和居民造成影響。
地政處副處長陳杰煙說,縣府接獲民眾陳情並安排會勘,6月時依違反區域計畫法開罰18萬元,並限期改正,處分書送出後未有施工情形,但在上周五接獲有復工行為,7日派員到場告知行為人停止施工及移除機具,沒想到又接獲行為人趁連假期間趕工,今天會勘確認為違章,未來會再依法加重處分,違章部分也由工務處到場張貼制止單,請地主自行拆除,7天內未拆除,將執行強制拆除。
農業處表示,農牧用地依規只能農用,搭建設施限於農用,如種植蔬果的溫室、飼養雞鴨豬的禽畜舍等,都需依法申請;若有其他使用目的則須向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申請,但目前未收到地主或業者的申請。
此農地面積約6170平方公尺,因未作農業使用及有回填土石方情形,經多次派員到場制止並要求恢復農業使用,但都屢勸不聽。因此,由地政處以行為人在農牧用地違建違反區域計畫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今年6月已裁罰該行為人18萬。
工務處強調,此建物實屬施工中的農地違章建築,今已勒令停工,並張貼制止單,也函請違建人7天內自行拆除,若未自行拆除,縣府將於10月18日執行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