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丟包飼主和28隻犬貓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喊冤
新竹縣動保所依照飼主馬女的要求和說法,且考慮她經濟困難,才幫忙送她和28隻犬貓到基隆其友人代養處。(新竹縣動保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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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竹縣女飼主+28隻犬貓被載到基隆丟包 竟是動保所人員幹的
首次上稿 15:10
更新時間 17:05(增新竹縣長回應)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被指控9月中由公務員開著公務車,載著馬姓女子及其28隻犬貓到基隆「放生」,動保所技正林志成澄清絕非事實。
林志成表示,根據農業部的收容規定,犬貓進入收容所安置3天後必須公告,等於強制收容,馬女作為28隻犬貓飼主拒絕被收容,且表明在基隆有朋友願意暫時收容,基於公門收容資源有限,有民間可以運作,優先交由民間又兼顧飼主意願下,他們考慮馬女經濟困難才好心幫忙送往基隆馬女所指定的場所,交由馬女處理即離開,並非棄養、放生。
新竹縣長楊文科獲悉此事表示,縣府內部初步了解動保所是出於體恤民眾的好意,才協助護送飼主和犬貓到基隆的飼主友人處收容,基隆市府如果移送全案給新竹縣政府政風處進行調查,縣府會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儘速釐清事實真相給關心的社會大眾了解事情始末,如確實有不法,自會移送檢方處理。
林志成直言,從馬女的經濟狀況看要養這19隻貓和9隻狗確實很辛苦,「但我們應該以個人的財力就直接決定對方說的是謊話嗎?這樣不對!」更何況馬女強調她只是短期經濟狀況不好,已找到朋友願意代養,只要找到工作她會再養牠們,所以新竹縣動保所當時選擇相信她所說的,儘管現在事後看來她當時應該是扯謊。
林志成也說,根據農業部相關規定,犬貓在動保所暫時安置的期限是3天,之後若飼主沒有領回就是強制收容。馬女拒絕被收容,才會趕在9月23日必須離開。他們選擇尊重馬女的意願,除了馬女聲稱找到民間收容所,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考慮馬女的處境不容易。
因為依相關規定,犬貓沒有結紮,每隻罰飼主5萬元;沒有辦理寵物登記,每隻罰飼主3000元;沒有打狂犬病疫苗,每隻再罰飼主3萬,而馬女的犬貓都沒有。所以以此換算,辦理強制收容的同時,馬女將面臨10幾、20萬元的罰款。
新竹縣動保所不願以法律來罰弱勢,又必須要依法行政之下,他們才會選擇願意相信馬女的說法,動保所的出發點並非踢皮球或是棄養、放生這些犬貓。
林志成說,事實上只要事後馬女或利害關係人打電話給該所,表示前述馬女的朋友不願意代養,他們也會願意前往載回新竹。
對於基隆市政府要求新竹縣政府政風處調查本案,甚至不排除移送檢調偵辦公務人員是否有涉及其他不法,林志成說他虛心以對,但自認並無失職。
本案緣起於今年9月20日,失業的馬女被房東趕出租住處,隻身帶著28隻犬貓流落街頭,新竹縣議員朱健銘獲悉後協調交由新竹縣動保所暫時安置。因為安置期限到了,馬女又不願失去犬貓,便向新竹縣動保所表示基隆有朋友可以代養。在她沒有交通工具運送之下,新竹縣動保所在9月23日下午由3名同仁駕駛2車送馬女到基隆七堵區八德路某處工廠前,把這批犬貓交給馬女後就離去,不料馬女卻帶著犬貓在基隆流浪,最後棄養部分犬貓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