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喊「還我魚場」 400漁民向台中港務公司遞交陳情書
台中港400名漁民齊聚台中港務分公司陳情。(記者張軒哲攝)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港建、擴港影響台中市漁民生存權益,卻未獲得合理補償漁民損失案。今日400名漁民齊聚,於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與台中港務公司遞交陳情書及表達台中港建、擴港未合理補償漁民損失訴求,高喊「還我魚場」;台中港務公司再次建議漁民可依照先前拜會協商的建議方式辦理,共同找出可行方案。
台中區漁會及相關漁民協會等團體,上月25日發動50艘漁船聚集錨泊區進行海上抗爭,力爭權益。今日再度號召人員約400人、搭乘遊覽車,分別至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與台中港務分公司辦公大樓外陳情,提出台中港於擴大港區範圍未符合正當行政程序。
台中市漁民發展協會理事長陳金標指出,台中港近海原本漁場廣闊關、漁獲碩,但因港務公司近年來不斷的圍海造地,每填海造地一分,漁民賴以生存的漁場範圍就等比的減少。尤其自30年前開始,港區許多廠房增設化學儲槽等,汙染海域及漁場。
陳金標說,漁場嚴重縮小及汙染,很多均是在1993年之後衍生的損害。雖然港務分公司辯稱對先前的損害已進行過賠償,但後續新增的多數船筏並沒有簽署任何同意港務公司擴大錨泊區及相關填海造地的文件,影響漁民權益。
台中港務分公司對於陳情漁民訴求事項,台中港1982年間依商港法報奉行政院核定港區範圍後公告(7,472公頃)。其後為因應港埠營運發展及環境變遷等需要,將港區範圍重新檢討作適當擴大,行政院於2003年核定台中港港區範圍(11,285公頃),符合商港法規定程序。
針對漁民陳情台中港建港及擴港影響漁民權益損失一案,台中港務公司表示,再次建議漁民可依照先前拜會協商的建議方式辦理,共同找出可行方案。
台中港400名漁民齊聚台中港務分公司陳情。(記者張軒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