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勒令停業2個多月 嘉義湖美夜市覓新址重新申請營運
嘉義市湖美夜市停業至今2個多月,業者已另覓新址,向市府重新申請營運。(資料照)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湖美夜市今年5月間試營運,6月中旬因用地不符都市計畫法休閒專用區分區使用規定,遭嘉義市政府勒令停業並開罰6萬元,業者另覓一處商業區用地規劃重新營運,9月5日已向市府遞件申請,市府建設處近期將邀集相關局處舉行審查會議,針對營運計畫書進行審查。
業者鄭添睦表示,之前的攤商幾乎都沒有退租,停業期間部分攤商暫時沒做生意,也有部分攤商先到別處擺攤;經與市府溝通後,找到在湖美8路及健康2路、原址對面空地,本週遞件重新申請營業,原本的夜市用地規劃停車場使用,至於何時能重新營運?他說,將視市府作業時間而定,他都準備好了。
市府建設處表示,9月5日已收到業者申請書,初步了解,業者新申請做為攤販集中場用地是商業區用地,可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然而還須針對業者消防、交通、環保等營運計畫進行審核,將盡速辦理審查,如有必要,將安排現場會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