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吊扣、吊銷駕照者僅核發有效短期駕照 最快明年3月實施
交通部針對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如遭吊扣、吊銷駕駛執照,最快明年3月將要求駕駛人重新換發有效期2年、3年或6年的駕駛執照。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針對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如遭吊扣、吊銷駕駛執照,最快明年3月將要求駕駛人重新換發有效期2年、3年或6年的駕駛執照。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現行道交條例對於違規者,依據情節輕重會處以罰鍰、記點、吊扣駕照、吊銷駕照,目前正在進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擬定,近日就會預告修正,主要是要求遭吊扣、吊銷駕照的嚴重違規者,需要換發有效期的駕照。
根據交通部規劃,未來遭吊扣駕照1年以下,吊扣期滿後需要去換發駕照,駕照期限為6年;遭吊扣駕照超過1年,期滿後只能換發期限為3年的駕照;遭吊銷駕照的話,重新考領之後,只能拿到效期為期2年的駕照。
林福山表示,訂定這些年限,主要是參考現行受終身不得考領駕照的規定,在犯行後6年至12年後可重新考領駕照,駕照有效期限僅1年,就必須去換發駕照。因此,違規次嚴重的吊銷駕照,就規劃核發2年效期駕照。
林福山表示,民眾若是在領取有期限的駕照期間,又被吊扣、吊銷駕照,下次考領駕照時,還是會依據違規情節給予2年、3年、6年駕照,但若都沒有相關違規遭吊扣、吊銷,駕照期滿後就能換發現行在75歲以前都有效的駕照。
另外,重大違規換發駕照是不需要再次體檢,但需要繳清積欠的罰鍰以及200元換照規費,並上3個小時的道安講習才能拿到駕照。
林福山表示,法規草案預計9月出爐,由於這是重大變更,預計會有半年的宣導期,目標是明年3月上路實施。
現行道交條例規定,民眾若將駕照提供他人駕車使用,或是允許未領有駕照的人駕駛其車輛,會被吊扣駕照3個月;不參加道安講習經通知後逾期6個月仍不參加,吊扣駕照6個月;汽車裝載貨物超過長寬高規定並致人受傷,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往吊銷駕照;車輛行駛過程有機件、設備、貨物掉落致人受傷,吊扣駕照1年;酒後駕車遭吊扣駕照1年至2年;在路上蛇行、逼車、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等,遭吊扣駕照6個月;闖越平交道遭吊扣駕照1年;肇事逃逸者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