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代理教師月薪少6千 全教總:不應有差別待遇
中小學明天開學,全教總今開記者會為代理教師爭取公平的起薪。(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全國中小學明天開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開記者會,為代理教師爭取和正式教師相同的起薪。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大學畢業的代理教師,比正式教師每個月估少6000元收入,今年師資檢定有9千多人考試,合格比率為51%,擔憂如此差別性給薪,會讓年輕人更不願意投入教職,影響的是學生受教權。
全教總法務中心主任林金財說明,老師薪水分為本俸和學術研究費,教師待遇條例明定教師本俸要按學歷起敘,正式教師大學畢業以190薪點起敘(本俸23350元,學術研究加給21530元,合計月薪44880元),但如果是大學畢業的代理教師,則視是否有職前教育學程或是否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而不同,本俸會降2級至170或180薪點,加上學術研究費被打8折,每個月收入差很大。
林金財表示,大學畢業有不同的給薪,但如果是具有碩士學位的代理教師,薪水就沒有差別待遇,一律以245薪點起敘,亦即本俸為27270元,學術研究加給為24780元,合計52050元,教育部應積極消除代理教師歧視性起薪。
侯俊良表示,監察院去年也對此提出糾正,質疑教育部僅以函釋任令各地方政府自訂敘薪標準,恐有違司法院釋字第707號解釋及相關聘任及支給基準,代理教師的薪事未被合理對待,教育部一直未做出明確規定,放任各地方教育局處各自為政,為維護代理教師待遇基本權益,教育部應儘速通令讓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
立委王婉諭表示,代理教師的工作內容與正式教師相同,卻因身份不同而在待遇保障有所不同,除了敘薪基準有差別待遇外,代理教師職前年資的採計,以及在任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的薪資改敘等問題,也都存在全國不一致的狀況,呼籲教育部應持續統整代理教師權利義務一國多制的狀況,並制定全國一致的規範標準,勿讓各縣市間因待遇基準不一產生磁吸效應,使財政弱勢的縣市無法留下優秀老師,進而影響學生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