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澎湖租車行機車收到高雄罰單 業者質疑台華輪托運矇混過關

台華輪再爆爭議,傳出租機車未出示行照就被托運至台灣。(記者劉禹慶攝)

台華輪再爆爭議,傳出租機車未出示行照就被托運至台灣。(記者劉禹慶攝)

2023/07/13 13:09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因觀光業蓬勃發展,連帶租賃車輛需求量大增,專業租車業者應運而起;澎湖一家租車業者卻發現明明機車行照在店內,卻接到來自高雄的交通罰單,質疑台華輪托運未善盡檢查之責,任意矇混過關,造成租車業者損失。

租車業者表示,4月7日一名來自嘉義的葉姓承租人,向其承租1輛機車,因表明長期租賃,所以未簽截止承租日期。4月21日在澎203號縣道新店路口,被科技執法開罰闖紅燈罰單;但6月4日卻在高雄鳳山區保泰路與福祥街口,再度因交通違規被告發,業者才驚覺機車被偷龍轉鳳,移往台灣。

根據業者向台華輪查證,發現葉姓承租人5月4日將機車托運台華輪至台灣,但依照規定托運汽機車,必須有行照證明,但明明租車業者就將行照保管在店中,不可能當成證明。質疑為何台華輪貨運人員,能讓沒有行照證明的機車運至台灣,不僅造成業者財產損失,更因違規行為增添困擾。

針對業者的怨言,台華輪表示,行照檢驗相當嚴格,若未出示正本,也要有相關影本文件,才能放關通行,不可能有矇混過關的情形,未來澎湖輪新輪替換,會檢討執行流程,將更為嚴謹保障民眾的財產;至於機車衍生的罰單問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表示,在租賃契約執行期間,責任歸屬都是承租人,若是契約期間之外,承租人任意將機車移往台灣,就涉嫌侵占罪嫌。

業者出示租賃契約,葉姓男子簽下是長期租約。(租車業者提供)

業者出示租賃契約,葉姓男子簽下是長期租約。(租車業者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