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3年讀大學1年服兵役」9月啟動 女學生不適用
配合「3年完成學業1年服兵役」方案,教育部公布彈性修業指引,明訂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役男,今年9月中進入大學就讀者就適用。(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配合義務役從4個月延長為1年,考量兼顧服役及學業,政府提出3年完成學業1年服兵役方案,教育部近日再公布彈性修業指引,明訂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的役男,於今年9月中進入大學就讀者就適用,提供公立大學每生6萬元、私立大學每生12萬元補助,再搭配相關修課彈性內容,不過女學生並不在適用範圍。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在尊重學生自由意願選擇的前提下,以不影響學生專業能力培養及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為原則,教育部訂定彈性修業實施指引,協助學校提供相關彈性修業措施,並透過各種支持機制,讓有意願之就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服役並完成學業,接續投入職場或升學,不受影響。
教育部所公布彈性修業指引,主要針對學期修課學分數、暑期修課、跨校選課、修業年限及學習銜接與輔導等,其適用對象為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的役男,於今年9月中旬進入大學學士班就讀,即可適用彈性修業指引所列的彈性措施。
學期修課學分數部分,將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以利學生彈性選修課程,且於原定修業期限內超修之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而暑期修課的部分則會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請修讀,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費用則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之標準收取,學校因此衍生開課經費之差額由教育部補助。另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而就學役男如遇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學校應放寬現行各校規定「學士班須校內當學期或暑修未開設課程始得跨校選課」之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在修業年限部分,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休學期間亦不納入修業年限計算。另學校亦應規劃就學役男休學後復學的銜接方式,針對學生入伍服役後復學如中途驗退或停役情形,提供選課輔導、課程銜接及學習輔導等協助。
此外,教育部亦規劃透過三大支持機制,經費的部分補助國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6萬元、私立大學每一專案服役學生12萬元,並提供課程選修彈性、考照與實習輔導及服役後復學輔導等給予學生協助。另學生彈性修業與服役期間所支出之學雜費與學分費,若超過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之費用額度,則由教育部補助。
配合「3年完成學業1年服兵役」方案,教育部公布彈性修業指引,明訂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役男,今年9月中進入大學就讀者就適用。(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