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全年聘期暑假要到校 台南市完成法源修訂
台南市教育局完成相關法規修訂,代理教師全年聘期暑假要到校協助暑期教學活動與行政工作。示意圖。(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延長代理教師全學年聘期,為即將到來的暑假做好準備,台南市教育局今(14)日宣布,修訂完成台南市《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與《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為目前學校已聘用的代理教師可延長聘期到7月底,並實際到校協助各項暑期教學活動與行政工作,提供明確的法令依據。
教育局說,台南市高中以下學校代理教師的聘期,每學年都設有一定的起迄日期,並未核給全年薪。未納入聘任的暑假期間則採「核實給薪」,亦即如果代理教師於暑假期間有實際到校,學校就應核給薪資,不能任意要求教師到校卻不給薪。
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市府今年2月宣布,即日起核給代理教師全學年聘期。目前代理教師聘期只到7月1日止,教育局為落實「核實給薪 」原則,提供代理教師可延長到7月31日的聘期,也讓各校有遵循的法令依據,因此修改現行高中以下學校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及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同時梳理目前各相關法規重疊與易生混淆的條文。
教育局說,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各有不同的資格條件,待遇福利與職責角色也會有差異,可以理解有相關團體或個人,為代理教師爭取權益的立場,但教育局和學校也有其行政決定的考量,目前各學校寒暑假期間,所有行政人員,包括兼行政的教師,都需依規定到校上班。
教育局指出,未來核予全學年聘期的代理教師,在核實給薪的原則下,寒暑假期間也應到校,配合學校規劃,協辦各項教學與行政工作,讓學校的寒暑假活動與行政運作有更充沛人力,也可避免一般民眾對代理教師寒暑假不用上班卻可支薪的負面評價。
教育局修正有關代理教師寒暑假出勤的內容重點,包括代理教師出勤回歸《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因《教師請假規則》已明訂編制內專任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出勤規範,為避免重複,有關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的寒暑假出勤規定,回歸教師請假規則辦理;落實代理教師核給全年薪,讓代理教師寒暑假有出勤法律依據,配合修正《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第10點,明定代理教師須配合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