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機車格分不清害違規惹怨 桃市交通局:加強標示
桃園市有很多公所時期在人行道上設置的機車格,如今機車停放不僅違規,還會被開單。(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於2021年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明定市區道路人行道,機車格劃設後供人行的淨寬不能小於1.5公尺,導致許多以地磚顏色區別的機車格無效,不知情民眾停放後還被開單取締;對此,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會盤整全市狀況,並以標誌、標線警告民眾不要停放機車。
張新福說,以往鄉鎮市公所為便民因素,會在人行道上,以地磚顏色區別機車停車格,由於格位一目了然,也讓機車停放井然有序,久而久之,大家就習慣這樣的機車停車格,但中央規定修改後,不合乎規定的機車停車格就必須取消,如果是標線方式,只要塗銷即可。
只是以地磚顏色區別就比較麻煩,不知情的民眾還是會誤停,初期會盤點所有人行道,查看是否有類似情形,並以標誌、標線方式,警告民眾不要停放機車,也請工務局評估地磚改善所需費用,或者是未來人行道地磚重鋪時,將顏色區別機車格取消。
魏筠表示,她和市議員吳嘉和、謝美英都有接獲民眾陳情,也曾實際到場會勘,發現是公所為了民眾機車停放井然有序,鋪設人行道時以不同顏色地磚來區隔機車格,民眾也認定是停車格來使用,以往沒有停在格子內的機車還會被拖吊,最近警察突然開單,造成民眾不便,詢問市府交通局才知道,這是人行道寬度不足,不能劃設停車格,以往以地磚顏色區別停車場,如今變成裝飾花紋,也請工務處在評估是否進行地磚改善,避免誤導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