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建商偷施工 建商、營造商、建築師再各罰6萬
新竹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說,豐邑建設今天擅自施工,縣府將對起造、承造以及監造人再各罰6萬。(記者黃美珠攝)
首次上稿 15:14
更新時間 18:50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豐邑建設被勒令停工的「豐采520」偷進場施工,新竹縣政府工務處決定,再對建案起造人豐邑建設、承造營造商及監造建築師,依違反建築法第63條和第68條,擅自施工和毀損莊敬6街2個行為,每個當事人各罰3萬,等於起造、承造以及監造人今天將各被罰6萬元,而從427竹北天坑事件事發迄今,「豐采520 」的起、承、監造人已經累計被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開罰各9萬元。
縣府工務處說,過去針對建商開罰都依建築法第89條,只要違反同法第63條到第69條的行徑,都以「一事一罰」原則,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427天坑事件後,縣府對於「豐采520」工地的起造、承造以及監造人已經採最高罰鍰,各罰3萬元。
工務處說,今天未通知縣府就擅自進場施工,加上莊敬6街被毀損的狀況還沒有回復,所以從重改採「一事多罰」,就擅自施工違反第63條從重開罰起承監造人各3萬元,莊敬6街道路毀損違反了建築法第68條的狀況再罰3方各3萬元。
工務處長江良淵說,未來對於豐邑建設都會採取最嚴格方式懲罰。今天的2項處分已經發文通知豐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