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吞車!議員促成立工程體檢委員會 修自治條例重懲
新竹縣議員吳旭智認為要搶救427竹北天坑事件後民眾對縣府崩盤的信心,就是成立重大工程體檢委員會。(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竹北427天坑事件餘震不斷,新竹縣議員吳旭智今天要求縣府比照桃園市及新竹市成立「重大工程體檢委員會」,同時全面調查竹北地質以安民心。縣議員林禹佑則認為,縣府事發迄今依建築法只罰起造、承造及監造人各3萬,根本是「蚊子叮牛角」不痛不癢,他要求縣府今年底前自訂有關建案引發的爭議事件裁罰基準自治條例,加重處罰縣內不良建商。
縣長楊文科說,事件發生後,縣府已成立專案小組,吳旭智所說的體檢委員會可以參考,但必須思考如何跟現行的整合。至於吳旭智另要求工務處官網的公開資訊平台上,公布建商的監測資料、縣府先後祭出建商沒達成鄰損和解就不發使照與519前必須提出搶險計畫等的決策過程等,這些縣府都可以做到。
工務處長江良淵說,新竹縣對於建案爭議事件並沒有裁罰基準的自治條例,林禹佑要求工務處年底前擬妥這個自治條例且送入議會排審,他會和縣府法制單位討論研議辦理。
吳旭智說,天坑事件已成政治問題,民眾面臨無法判讀哪些才是正確訊息。他舉例,新竹市幾個月前成立棒球場公開體檢會,桃園市長張善政上任後成立公共工程體檢委員會,這都是針對有爭議的公共工程,委請第3方專業人士判讀和釐清權責與缺失,值得縣府參考。他要求新竹縣成立「重大工程體檢委員會」,針對本案或是未來可能出現的重大工安事件回歸專業調查。
他還說,現在民眾對竹北地質普遍存有疑慮,縣府應全面對竹北做完整的地質調查。江良淵回應說,不管是豐采520或是其周邊大樓社區,當時申請建照的當下依法就有提供鑽探報告書。針對基地以外部分,去年縣府也跟經濟部地質調查所有爭取到相關經費,已分成2個標案在辦理勞務採購的招標,會針對大竹北地區做調查。
吳旭智也抨擊,從今年2月起迄今,竹北豆子埔溪不斷被工地開挖地下室冒出的逕流廢水污染成黃河,縣府一樣沒法好好管理,而民眾在意的,就是同樣的事情為何一再重複發生?這也讓人擔心會不會有下一個天坑?
楊文科說,這類的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必須重新檢視,他已要求所屬未來要從嚴審查業者的逕流廢水削減計畫。
環保局長朱振群則說,年初到最近,已稽查勝利8街附近5處工地35次,依水污法開罰了5處工地至少1600萬。影響所及,已經有業者決心要擴大污染防制設備避免再發生。
江良淵則說,工務處未來除了會從嚴審查業者開工計畫書中的逕流廢水削減作為,也跟環保局有共識,未來只要有造成污染,除了環保局會依水污法對業者開罰,工務處也會依水利法和建築法做相關裁處。
林禹佑則說,台北市有相關規定,要求只要是往下開挖8米以上的工地就必須做「連續壁」,新竹縣好像沒有。
他也質疑,針對豐采520建案,縣府其實可以再依建築法第58條開鍘,嚴重時是可依法強制拆除建物的,但縣府捨而不為。他認為,縣府目前對建商的處分太輕,所以要求工務處參考6都,擬定自治條例來加重處罰不良建商,年底前送進議會審議。
江良淵說,「連續壁」的做法可以研議,不過,台北的地質畢竟跟竹北不一樣。目前縣府對豐采520是依建築法第63條到第69條採「一事一罰」建商,經過此事後,新竹縣未來是否會改採「一事多罰」、自訂裁罰基準自治條例以嚴懲建商,工務處都將會同縣府法制單位研議。
新竹縣議員林禹佑(左)要求工務處長江良淵(右)自訂建案事件裁罰基準的自治條例以嚴懲建商。(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長楊文科說,成立重大工程體檢委員會的意見可以參考,但得思考如何跟已經存在的專案小組整合,以免疊床架屋。(記者黃美珠攝)
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說,未來是否會對不良建商改採「一事多罰」,或者自訂建案爭議事件裁罰基準自治條例,將和法制單位研議討論。(記者黃美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