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狒狒遭獵槍射傷亡 林務局:擅自宰殺保育動物依法重罰
狒狒在桃園竄逃18天後今天落網,卻遭獵槍射傷不治。(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桃園狒狒脫逃18天後落網,並送往六福村動物園,但驚傳狒狒身受槍傷不治死亡,該槍傷則來自獵槍,現場追捕人員僅有麻醉槍,槍傷從何而來?桃市府還在追查;林務局表示,還在瞭解狀況,依「野保法」第21條規定,要獵捕或宰殺野生保育類動物須經主管機關桃市府核可。
狒狒在桃園逃亡18天後今天落網,並送往六福村動物園收容,不過卻傳出狒狒身受重傷不治死亡,林務局動物保育組科長鄭伊娟表示,還在了解情況中,狒狒屬於野生保育類動物,而依「野保法」規定,該狒狒即使危及公共或民眾生命安全,若要獵捕或宰殺,也要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即使狒狒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水產養殖等,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報請主管機關的話,也要用主管機關核定的人道方式與以獵捕或宰殺以防制危害。
林務局也指出,依「野保法」規定,擅自獵捕、宰殺野生保育類動物,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狒狒身受的槍傷疑似為獵槍導致,獵捕是否符合「野保法」其中的緊急狀況,鄭伊娟表示,獵槍是野保法中可使用的獵捕工具,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緊急情況並需報准主管機關核可,而相關規定權責主管機關是桃園市府,且是否符合緊急情況必須要由在現場的桃市府判斷,後續也需由桃市府說明整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