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街道亂貼「膏藥」 廣告物亂市容,最高罰6000元

隨意張貼或懸掛廣告刊物,可依法裁處1200至6000元。(記者陳賢義攝)

隨意張貼或懸掛廣告刊物,可依法裁處1200至6000元。(記者陳賢義攝)

2023/02/14 08:35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廣告業者便宜行事,街道巷弄「膏藥」胡亂貼,不但破壤環境景觀,更帶來髒亂,台東縣環保局去年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11件,祭出2萬4000元罰單,並依電信法裁處停話8件,清除321件,籲廣告行銷業者和民眾自律,營造城鄉美麗面貌,需大家一起來。

環保局表示,在街道小巷隨意張貼或懸掛各式廣告物,不但會破壞市容景觀,觸犯廢棄物清理法,違者小心荷包失血,另可依廣告登載電話號碼,通知電信業者執行停話,呼籲有廣告宣傳、行銷需要的業者或民眾,依法取得設施或處所主管機關許可始得張貼、懸掛廣告物,多加利用電子看板、網際網路、電視、平面媒體等管道廣告。

縣府表示,廣告宣傳、行銷管道多元,如雜誌、報紙、廣告夾報、人工或郵件投遞、合法設置傳統看板或多媒體數位電子看板、數位電視頻道、網際網路等。環保局表示,部分路燈桿有開放供活動、廣告業者或機關申請許可後,懸掛活動宣傳或行銷旗幟。

至於交通號誌設施、電桿、行道樹等,權管單位基於安全或維護考量,不開放申請,但仍有一些業者或民眾在未經許可下隨意懸掛、張貼廣告物;城鄉環境景觀維護需公德心,籲民收起違規廣告物,尤其是借貸廣告,稽查取締工作不變,也提醒民眾當心,勿讓自身遭人冒用身分或盜用申請電話號碼作為廣告使用。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