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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收學生保險費卻沒保單」 嘉縣府:限期改善並退費

嘉義縣某補習班向學生收保險費,卻無法提供投保資料。(記者林宜樟翻攝)

嘉義縣某補習班向學生收保險費,卻無法提供投保資料。(記者林宜樟翻攝)

2022/12/02 09:14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某補習班,日前有家長投訴,該補習班每學期收200元保險費,一學年合計收400元,原以為是學生團體保險費用,但補習班卻拿不出投保資料,疑巧立名目向學生收費;嘉義縣府教育處昨前往該補習班稽查,該補習班無法提供學生保險相關收據,已請補習班限期改善並進行退費。

家長投訴,孩子在該補習班補習安親,每月要繳月費、保險費、教材費、伙食費,保險費每學期收200元,但從未收到學生團體保險家長通知書,日前向補習班索取投保資料,但補習班卻拿不出來,最後只拿出「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稱已有投保。

家長認為,「公共意外責任險」為政府於「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9條規定原本就要投保的項目,怎麼會變成向每位學生收取固定金額;若補習班是為學生投保學生團體保險,確實應由家長負擔,但理應提供投保資料、家長通知書等,讓家長瞭解保險內容,然而補習班卻拿不出來,更稱十幾二十年來都是如此收費;家長質疑,補習班巧立名目多收費,若每位學生1年多收400元,若有50位學生,1年就多收2萬元,多年來可能多收數十萬元,認為縣府應嚴格稽查,保障學生與家長權益。

嘉義縣某補教老師指出,「公共意外責任險」為補習班開業原本就應自行負擔的成本,不應由學生及家長負擔,坊間有些補習班看似月費較便宜,卻用其他項目多收費,縣府應向補習班及學生、家長宣導,確認哪些收費項目符合規定,哪些是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避免學生、家長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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