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上路 明年底前免徵450元規費
微型電動二輪車即日起掛牌,必須經過實車查核程序。(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即日起正式領牌納管,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澎湖約有200餘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即日起至明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免費期間13個月。
澎湖監理站長王文強提醒,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車輛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最高速限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不得載人或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騎乘者須戴合格安全帽、不可酒駕、毒駕。
為鼓勵已上路並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能儘早申請掛牌,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申請掛牌的車主,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鼓勵車主要把握時間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這麼好康的消息,一定要讓每位車主知道,先領先贏省荷包。
王文強表示,為了方便使用中車輛申領牌照,澎湖監理站將提供「到點服務」!首日前往艾上綠能租賃公司駐點服務,免去車主個別至監理站領牌的辛苦,無論是實車查核、證件審核還是領照發牌一次完成,歡迎樓上揪樓下,厝邊揪好友申請辦理!要記得在明年底前完成掛牌納管,才能享有免費掛牌的福利。詳細資訊可電洽服務電話:06-9211167 分機101、102。
2年後不得再掛用電動自行車牌,必須換成號碼牌才能上路。(記者劉禹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