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換發牌照 桃竹苗到點服務 免收證照費450元
微型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 「掛牌、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新竹縣政府提供)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將自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表示,為鼓勵已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主提早掛牌,30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前掛牌者,免徵300元號牌費及150元行照規費共計450元,請車主把握優惠時間,如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新竹區監理所暨轄屬站為服務車主,將自30日起,辦理到點核發牌照服務,請車主多加利用。相關作業規定,則可至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服務專區查閱(https://www.mvdis.gov.tw)。
新竹區監理所:11月30日下午在郡馬汽車公司(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985號),詢問電話:03-5892051#105、107
桃園監理站:11月30日下午在翔順永業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436號),詢問電話:03-3664222#105
中壢監理站:11月30日上、下午在幼獅工業區服務中心(桃園市楊梅區獅二路2號),詢問電話:03-4253990#143
新竹市監理站:11月30日上午在欣益車業(新竹市北區中華路三段3號),詢問電話:03-5327107#104
苗栗監理站:11月30日下午在凌駕社電動車(苗栗縣頭份市民族路260號),詢問電話:037-331806#101#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注意事項(公路總局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換發牌照桃竹苗到點服務時間地點(新竹區監理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