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生遭「組員拍賣」、被當童工或奴隸... 家長怒控離譜教師
人本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與家長指控台中某國小二年級陳姓女導師,未經家長同意帶學生理髮、未依課表授課、霸凌、體罰學生、設立特別座、堅持不開親師座談會,且將學生視為童工。(記者林旻臻攝)
〔記者林旻臻/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國小陳姓女導師,被控未經家長同意帶學生理髮、未依課表授課、霸凌、體罰學生、設立特別座、堅持不開親師座談會,且將學生視為童工,表現好就發放「薪水」;表現不好的就是「奴隸」。種種行徑在今年8月被家長聯合投訴學校及教育局,但校方未依法啟動調查,今3位家長在人本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市議員張家銨等人陪同下,向相關單位投訴,要求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
中市教育局:召開教評會 導師調離現職
教育局表示,學校今日召開校事會議,決議受理此案並委請教育局專審會調查,教育局將在收到申請後進行後續事宜;另學校依規在7日內將召開教評會審理,決定該名導師是否應停聘靜待調查,教評會召開前,該名導師調離現職,維護學生權益。
教育局表示,今年9月19日曾接獲家長在局長信箱陳情該師有教學不力情形,未提到體罰;11月5日有家長在教育局長信箱陳情,家長雖未依系統要求做確認回覆動作,但教育局接獲後,即請學校啟動調查。
教育局指出,家長投書僅反映導師未依課表安排學生作息(午睡時間過長、午餐時間播放影片上課)、不開班親會及未經家長同意逕自帶學生去學校愛心理髮小站剪髮等行為,未提及該導師設立特別座、甚至把學生當童工等情況。
人本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家長在8月30日寫信向學校反映、9月16日求助台中市教育局,卻只得到「已經提醒老師、會再請老師注意」等答覆,9月23日與校方面談,學校卻說相信老師「與家長之間溝通沒問題」,且陳師居然拿到家長的投訴信,向家長嘲諷投訴無效,質疑教育局再次洩密。
曾芳苑說,陳師在2008年就因不當管教,遭台中縣社會處依違反兒少法開罰6萬元,如今陳師依舊「恣意教學」,要求停止導師職位、停聘接受調查;教育局依法展開調查,包含陳師現任班級學生及3名已轉學學生;要求學生輔導中心介入協助校方進行班級學生輔導工作;要求市府調查教育局洩密家長申訴內容。
受害者A家長表示,孩子在上學前表示老師說頭髮該剪了,中午放學孩子頭髮就被剪短,陳師還送小餅乾給孩子當作補償,家長向學校及教育局申訴,卻只得到「會再請老師應尊重家長及學生意願並取得同意書」的消極回應,後續陳師行為不改,還嘲諷學生「你那麼不愛剪頭髮乾脆剪光頭好了」,面對學生抗拒,陳師回應「笑死人」。
受害者B家長表示,陳師自開學至今,幾乎未按照課表上課,每週二讓學生躺在巧拼午睡到下午2點半,還說「孩子睡這麼久是因為被老師整得太累了」,下午再讓學生喝下午茶、吃餅乾取代課程直至放學。
受害者C家長控訴,陳師將學生分組,當組員犯錯時,小組長須連帶受罰,並票選出最不好管的學生進行「組員拍賣」帶頭霸凌,對表現好的學生,發放「薪水跟年終獎金」糖果與餅乾,「業績不好」的組長就是沒有薪水的小童工,等同老師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