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甄選入學招生 教育部:各校自訂志願數上限
教育部表示,技專校院112學年度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技專校院112學年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將於12月初公布,教育部今晚說明,各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科(組)、學程,111學年度限「一校一系」或「不設限」之規定,112學年度起調整為由各校自訂上限(1至6個志願數)。
教育部也表示,從112學年起,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在「一般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發聲明呼籲教育部,應重視技高生和科大權益,積極介入112學年校系簡章制定原則,質疑科大招生要求比普大更多,將強化技高生轉向普大。
教育部表示,112學年技專校院招生在即,考量技術型高中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與普通型高中的差異性,且15群93科各有其特色、需求各異,教育部規劃重新啟動討論未來技專校院考招制度之調整,惟在未完備徵詢技綜高代表,以及學生、家長與教師團體前,為使當屆考生、家長及教師有所依循,相關原則沿用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相關原則,以持續回應技綜高108課綱特色,包括技高課綱增加專業實習(含技能領域)學分、部訂必修群專業及實習科目增加15至30學分,及校訂必修專題實作2至6學分等特色。
教育部也說明,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可自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科目國、英、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及總級分等項目,由各校至少選擇1項辦理篩選,111年技專校院招生檢討會議已再提醒各校,112學年簡章應依各校各系發展特色重新思考。
112學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2階段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科目為國、英、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各科成績比重依順序得訂定為1倍、1倍、1倍、2倍、2倍及其以上計算,並由各校系依其發展特色調整,惟專業科目比重應大於共同科目比重,且專業科目比重合計應大於共同科目比重合計,以回應當年教師團體希望彰顯專業群科學習特色並兼顧共同科目學習的目標。
從112學年起,配合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在「一般組」於該校系(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取自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