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車道遭後車擦撞卻有「3成過失」 他見初判表傻眼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警察會放上三角錐示意民眾小心,但也有可能造成路寬縮減以及堵塞,進而發生不便。一名網友爆料,他行車途中遇到路障後,決定轉換車道至中間,沒想到後方車輛卻不禮讓,從左邊硬擠進而發生擦撞,更令他傻眼的是,事故判決書下來,他竟有3成的過失。
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行車遇上前方事故,而他遠遠就看到警示燈,於是避開路障,把車子開在中間車道,因為前方發生事故,道路已經塞車,沒想到後面車輛還想從左邊硬擠,最終擦撞到原PO車身左後方。
事故發生後,他下車禮貌性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報警,對方竟氣憤回應,「當然要阿!路權我的!你完蛋了!」再隔幾天,對方又打電話詢問他辦出險了沒?並表示不管初判表怎樣一般都7:3,原PO開貨車不用修什麼,但他是營業用車,所以要求要賠償維修費用的3成,原PO無奈因此表示「開貨車該死的意思嗎?」
沒想到,等到初判表出來了,認定原PO有3成的過失,他氣憤表示,「在做筆錄時我就強調我有看到前方有警示燈,所以我一直靠中間行駛,對方突然從我左後方硬擠!警察在畫事故圖時改了又改,最後初判表事故圖變成我在右邊他行駛中間?肇事原因變成了我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他表示,「那條慢車道只有到路口才有分左轉跟直走,前段連分隔線都沒有,我變哪個車道了?再來警察擺設事故處理設路障,我不開中間閃路障,難道要靠右看警察給他直直撞嗎?所以依照警察設置方向行駛叫做方向不當嗎?還是現在警察都隨便寫寫畫畫,反正有問題你再花時間花金錢去申請事故鑑定,反正時間跟金錢都是花我這死老百姓的」並無奈表示,申請道路鑑定還要3000元和花時間申請,感嘆「撞我還要跟我要錢?警察擾民幫助攻?老天在捉弄我嗎?」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給意見,表示「慢車道沒有車道分割線屬單一車道,只有前後車的問題,沒有所謂左右線,你拍的那張照片就能證明,是後車撞你!前後車關係應該你贏才對,3000花下去吧!」、「同車道還要變換車道?笑死,這警察怎麼了?」、「看這警察畫現場圖,警察的部份完全沒有畫進去!?申請交通鑑定,有機會這三變成警察的警車!」、「你把整個後斗後燈後橋總成全部換新,7成他付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