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翻出圖書館藏書未還「逾期20年」 她嚇傻:怎麼辦?
鄉民在家中發現逾期20年未還的書。(圖取自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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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06: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不少人到圖書館借書會忘了還書,一名女網友近日表示,在家中翻出一本從圖書館借來的書,一看竟然已經超過還書期限將近20年,讓她相當傻眼。
原PO在PTT八卦板以「圖書館逾期20年未還書」貼文表示:「小妹今日在家中找到一本家人在圖書館借閱的書,一查發現竟然逾期20年,請問該怎麼處理呢!?」只見原PO附上的圖片,這本書是2002年10月29日在台北市立圖書館借閱,原定還輸日期是2002年11月28日,目前已經逾期7250天,將近20年的時光。
文章貼出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你完了。會有特種部隊上門抓你」、「難怪我排不到QQ」、「就是你!害我一直借不到這本」、「這種老書拿去還吧,都絕版了」、「靠北也太久了XDDDD」;也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則表示,「照市價賠吧 我之前也這樣」、「罰金一天才一塊,繳一繳就好了」。
根據台北市立圖書館規定,若借閱人逾期,該閱覽證依每冊(件)逾期天數累計停借(權),惟每張個人借閱證停借上限為六十日,家庭圖書證停借上限為九十日;另借閱人可依累計之逾期天數折算違約金,逾期一天折算一元。讀者可選擇停借或違約金折換逾期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