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要求「恢復」投票所錄影 查核中心:選罷法本就規定禁止錄影
2022/10/02 09: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日社群平台上流傳一則影片,15分鐘的內容提到了蔡英文在2020年大選上的做票動機,包括臨時增加1000多個投票所、將投票人數降低300人、選前突然將投票箱改為紙箱,以及選務人員不公開投票人數與空白票等。PO影片的同時,也在內文批評台灣選舉的不公,要求中選會恢復以往投開票所內的設置全程錄影,以供檢視證明。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關於15分鐘的影片過去就曾出現過。早在2020年7月就針對指控內容發布過查核報告,影片中提到增加投開票所、投票人數問題、更換紙箱、空白票等,皆無根據,也不符合選務程序規定。查核中心採訪了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堯章。
黃副總幹事表示,自1980年以來,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為了維護投票秘密,從未在投票所內設置、開放全程錄影。且選罷法第65條也清楚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有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也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的選舉票內容。為了讓民眾能自由監票,從2016年開放民眾進入開票所攝影、拍照監票。
綜合以上查證結果,自選罷法訂定以來,從未在投票所設置或開放全程錄影,且於2016年開放民眾自由進出開票所錄影、拍照監票,因此傳言說「恢復以往投開票所設置全程錄影」並不符合實際狀況。另外影片也已在2020年發布查核報告,內容指控的所有做票動機,經查核後也無事實根據,因此可以判定為「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