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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賣場「遭削腳趾」求嘸償 她PO文討拍 網反譏:刷新三觀

女網友在賣場受傷卻僅獲禮盒賠償,氣得決定發文公審。示意圖,與文中賣場無關。(資料照)

女網友在賣場受傷卻僅獲禮盒賠償,氣得決定發文公審。示意圖,與文中賣場無關。(資料照)

2022/08/21 12: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賣場內民眾若因自身行為導致受傷,賠償責任往往難以界定。一位女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抱怨,自己在大賣場沒注意到地上的警示牌,導致她踢到突起的地面插座,腳趾也因此被削掉一塊。事後她找賣場求償卻未得任何回應,冷漠消極的處理態度讓她非常生氣,決定PO上網公開業者惡劣行徑,未料卻遭到留言區一片嘲諷「乾脆別出門」。

該名女網友在貼文中表示,自己到高雄楠梓家樂福採購時意外受傷,她忿忿不平地說:「因爲看著別處,沒注意到地上,所以飛踢了黃牌,是我的錯?」並表示受傷當下有找安全課長來處理傷口,提醒他如果將鐵蓋板貼起來就不會導致糾紛。接著網友說到最讓她生氣的部分是,賣場在後續兩週皆沒有任何關心慰問,她遂申請調解程序,而賣場竟拒絕賠償精神撫慰金,僅願給予禮盒一份,表示他們的誠意至此。

此舉讓女網友極為不滿,她認為,在賣場內受傷是事實,「怎麼一間這麼大的公司,會在事發後用放生的態度呢?」、「是不是放個警示牌就免責? 能否提供相關賠償案例參考,謝謝 !」憤怒發文請求網友幫忙評評理。

沒想到此文一公開後,許多人認為婦人根本是在無理取鬧,嗆爆她「自己瞎了眼還要糖吃!」、「這種人是不是連太陽沒繞著自己轉都會生氣啊」、「三歲小孩都知道黃色警告牌是要提醒『注意』」、「是你要賠償賣場的告示牌吧,畢竟是你將它踢飛的」、「標準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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