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鎮農會總幹事鬧雙胞!雲林縣農會派人代理 農委會說沒出缺
斗南鎮農會總幹事鬧雙胞案,短期內應不會落幕。(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斗南鎮農會總幹事鬧雙胞?雲林縣農會行文斗南鎮農會,將指定盧瓊枝代理斗南鎮農會總幹事;但農委會輔導處長陳俊言表示,斗南鎮農會第19屆總幹事張燕容並無出缺,雲林縣農會違法派代總幹事。
雲林縣農會依法院5月16日判決為依據,斗南鎮農會110年11月30日第19屆臨時理事會第2次會議決議無效、張燕容與斗南鎮農會間之總幹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依農會法第25條規定,由上級農會即雲林縣農會指定盧瓊枝代理總幹事一職。
雲林縣政府表示,該案雲林地方法院111年5月16日110年度訴字第607號民事判決意旨,係規範張燕容與斗南鎮農會之委任關係,並未限制上級農會之職權,雲林縣農會自有依法派代空間。
農委會輔導處長陳俊言17日至斗南鎮農會,他指出雲林縣農會無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6月13日函釋,逕派盧瓊枝代理總幹事,將予以究責,目前斗南鎮農會第19屆總幹事張燕容並無出缺,雲林縣農會派代總幹事,傷害農會及農民權益。
斗南鎮農會表示,雲林縣政府依雲林地院110年度訴字第607號判決所稱110年11月30日斗南鎮農會理事會召集程序瑕疵,該案目前上訴中尚未定讞;張燕容依法由農會6名理事過半數,於111年5月31日遴聘完成,其為斗南鎮農會現任總幹事是客觀事實,雲林縣農會逕為派代於法無據,雲林縣政府面對斗南鎮農會總幹事選舉爭議,自始未曾恪守行政中立,一再曲解農會法,無視基於法律統一性,下位法不得牴觸上位法、地方法不得牴觸中央法。目前盧瓊枝尚未報到及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