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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租戶控 總幹事無產權收租金

高雄城中城惡火,燒出整棟大樓產權、占用、公安等問題。(資料照)

高雄城中城惡火,燒出整棟大樓產權、占用、公安等問題。(資料照)

2021/10/25 05:30

李男︰代租空間當倉庫 用在公共花費

〔記者黃良傑、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城中城惡火奪走四十六條性命,還燒出整棟大樓產權、占用、公安等問題,城中城沒有管委會,被大樓郭姓承租戶質疑該樓李姓總幹事沒有產權,卻收他每月四千五百元的租金,檢警展開調查和釐清,李總幹事否認有不法行為,表示只代出租空間當倉庫,租金都用在大樓公電等公共花費上,否認有侵占或詐騙等不法行為。

郭姓承租戶拿出租約,指他在今年八月租屋,租期至二○二三年,每月租金四千五百元,房屋出租人是李姓總幹事,李男在大樓內並沒有產權,質疑租金去向,檢警得知後主動約談調查。

稱帳冊等資料遭大火燒毀

據了解,李總幹事在大樓內並沒有房屋所有權,由於該大樓以前有管委會,但後來卻沒有產生管委會和主委。李總幹事表示,因大樓環境髒亂,有地方人士請他到大樓擔任總幹事,去年十二月間經由住戶表決同意,李男並未向警方說明細節,只強調收的錢全部用於大樓公共事務,帳冊等資料已遭大火燒毀。

十四日凌晨發生大火時,警、消都透過李男來掌握大樓內部位置,全力搶救與火災調查,他表示自己只是受雇協助管理大樓,每月約一萬五千元薪水,警方詢問李男有關郭姓承租人的質疑,李姓總幹事否認任何不法,強調出租大樓空間給郭男當倉庫堆放物品,並非租住房客,租金全數用於維護該大樓公用水電費等公共事務,警方詢問後便將李男請回。

李男︰受雇協助管理大樓

高市建管處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需依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城中城大樓因產權問題,至今仍無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目前所稱「城中城管委會」,經查應該是自救會協助管理,並非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所成立的管理委員會。

無管委會由自救會協助管理

建管處說明,部分住戶可能誤以為有繳管理費,就是大樓有管委會,但若沒依法申設與報備,主管機關也無從輔導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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