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校務會議代表 維持舊制2校區人數各半

陽明交大第二屆校務會議代表的產生方式日前在校務會議中通過陽明所提版本、維持陽明、交大兩校區人數各半、任期2年的版本。(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陽明交通大學合校後,攸關首任校長是否續任具表決權的第二屆校務會議代表產生方式,15日召開校務會議,經冗長發言與討論後,最後通過陽明校區所提版本,採維持兩校區各一半人數為原則,且本屆代表任期2年,但須組特別小組,訂定期程,在1年內完成校務會議規則的修訂。
不過,此一決議引發交大校區校務會議代表的不滿,有的教授憤而離席,有的認為陽明校區的作風太強硬,且充滿情緒勒索,不滿這項決議結果,也醞釀不滿氛圍,擬號召校區代表表達異議。
陽明交通大學合校近1年半風波不斷,近期陽明及交大校區則對第二屆校務會議代表的產生方式有歧見,15日召開校務會議討論,因冗長的發言及相關程序問題,最後通過陽明校區的版本,仍維持第一屆校務會議代表的產生方式,仍以陽明及交通兩校區各佔一半的對等方式,但此屆任期是2年。
由於交大校區校務會議代表有教授認為,依校區對等方式產生的校務會議代表有違一般大學棌以學院規模分配名額的原則,並強調陽明交大已融合為一所大學,不應再以對等字眼來凌駕朝融合發展的精神,尤其依合併整合期是合併基準日後1年;如今通過的第二屆校務會議代表方式,不僅任期延長為2年,更採校區人數各半的對等方式產生,有違合校融合精神。
交大校區有教授認為,正常大學的校務會議代表中所謂教師代表的組成應除保障各學院至少有1名教師代表外,其他名額不分校區、應照學院規模大小、參考比例原則分配由各學院選舉產生,且不應把兼任教師跟臨床教師納進校務會議代表資格中。
但15日的校務會議中,陽明校區的校務會議代表堅持兩校區對等原則,更認為目前校務運作並無不妥,呼籲兩校區教授應有包容心,最後在交大校區部分教授憤而離席下,通過陽明校區版本。
據悉,15日的校務會議,陽明與交大校區校務會議代表各半共120名代表中,出席成員超過100人,
會中通過陽明校區所提版本,仍校方需成立特別小組,且應在半年內舉辦公聽會和活動至少4場,讓陽明與交大兩校區能進行意見交流,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