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防疫旅館「自主防疫期間」外出 須出示2天內快篩陰證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正防疫旅館管理指引,若民眾自主防疫期間外出未歸,請防疫旅館業者要在外出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返台檢疫新制「3+4」在昨天上路,後4天快篩陰性可外出防疫旅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正防疫旅館管理指引,若民眾自主防疫期間外出未歸,請防疫旅館業者要在外出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
指揮中心表示,居家檢疫期間在自主防疫期間,得依照防疫旅宿業者揭示的方式,向業者出示其2天內的快篩檢測陰性及身分證明等文件後,於必要時出入防疫旅館。
另外,考量自主防疫期間仍可能有傳染風險,當必要外出事由已完成後,應該速返回防疫旅館,若自主防疫在外出未歸的情況,請防疫旅館業者要在外出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做後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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