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3階段離岸風電開發首例 旭風二號、三號通過環評初審
旭風二號、三號離岸風場位置圖。(取自環評資料)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在2050淨零排放目標下,政府訂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總發電量20%,因此西部海岸的離岸風電正如雨後春筍般的快速萌芽發展。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今日通過「旭風二號/旭風三號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第2次初審會議,是國內首例通過初審的離岸風電第3階段開發案。
旭風二號/旭風三號離岸風電計畫場址位於彰化縣外海區域,兩場址面積分別為83.5及73.0平方公里;距岸最近距離則分別是50.3及38.8公里。
開發單位沃旭能源表示,每風場單機裝置容量約11至16MW,最大風機設置數量不超過68部,總裝置容量不超過750MW;風機葉片直徑介於210至250公尺之間,最高葉片高程為305公尺,切風機掃風區域不超出計畫場址的邊界範圍。另外,風機間距大於700公尺,葉片及葉片間距則大於400公尺。
沃旭能源指出,水下基礎規劃採用管架式基樁基礎、管架式負壓沉箱基礎,作為風機水下基礎的預選類型;管架式結構將為三腳式或四腳式。基樁基礎是以打樁方式將基樁貫入海床,而負壓沉箱基礎則是利用壓力差使基礎沉入海床面下,因此無須進行打樁,減少水下噪音擾動海洋生物的問題。
審查過程中,環評委員朱信問及鳥擊議題,希望風場之間的每條廊道都要保持2公里以上,供鳥類通行。生態背景的環委張學文也建議,應參考國外風場,將風機的其中一片葉片漆成黑色,以減少鳥類撞擊風險。
與會的漁民權益及環境永續中心代表也指出,海上的是開放性環境,且該區域是彰化、台中漁民,甚至澎湖或雲林漁民的常用海域,也是土魠、烏魚等洄游性魚類的必經之道,希望沃旭能源能多加考慮風場對漁業活動的影響。
環委陳裕文也說,海纜埋設深度至少要1.5公尺,且要避免跟中油管線交錯,讓使用該區域的漁民安心。對此,沃旭能源表示,海纜埋設1.5公尺應是可行,但細部還要跟工程單位討論及調整。
此外,沃旭能源也主動提出25年後的風機除役計畫,指出不會將除役的葉片掩埋,未來將參與以再生葉片材料為重點的研究和創新計畫等,關注所有可能的回收技術並採納,但若除役時尚未找到合適的回收方法,則承諾以合法的方式暫時儲存而非掩埋。對此環委表示讚許,也盼未來能以更具體的方式執行,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風力發電在政府再生能源規劃中擔任要角。(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