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碳生態系碳吸存比熱帶雨林高3至5倍 環團籲加速氣候、海保法審議
美國大氣及海洋總署研究顯示,沿岸藍碳生態系的碳吸存效率是熱帶雨林的3至5倍,對於移除大氣中的碳有顯著貢獻。 (美聯社)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明天就是世界海洋日,「環境正義基金會」與綠色和平今日發佈聲明表示,沿岸藍碳生態系對於移除大氣中的碳有顯著貢獻,因此保育海洋生態系是預防碳排放的必要舉措,呼籲政府儘速完成《氣候法》及《海保法》審議,並讓最先受到衝擊的群體實質參與決策。
聲明指出,上個月立法院以高規格的6委員會聯席審查《氣候法》,隔週也針對委員版《海保法》質詢。但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仍忽視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而《海洋保育法》的討論,也缺乏對保護和恢復海洋生態系,在穩定氣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認知。
聲明表示,自然生態系作為較低成本、兼顧公平正義的氣候危機解決方案,近年在國際上多受提倡。根據美國大氣及海洋總署研究,沿岸藍碳生態系的碳吸存效率是熱帶雨林的3至5倍,對於移除大氣中的碳有顯著貢獻。
近年世界各國越發認知到海洋作為氣候解方的重要性,包含韓國、新加坡等60國都已於自訂貢獻中納入海洋生態系。
聲明指出,保育海洋生態系是預防碳排放的必要舉措,以海草生態系為例,當受到開發行為干擾時,其吸碳功能不僅會顯著下降,還有可能轉成高強度的碳排放源。因此,邁向淨零所需的種種海洋利用,如離岸風電或海洋能等,如未經完整科學調查和評估,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碳排放量。
環境正義基金會認為,政府不僅應於《氣候法》中肯認海洋的減緩、調適功能,也應將減緩、調適氣候變遷視為《海保法》中海洋保育、復育的目標,並在保護海洋的規畫中,考量減碳、固碳、海洋調適能力等,以劃設海洋庇護區,落實永續的海洋治理。
綠色和平則認為,附帶因應氣候變遷條文的《海保法》應盡速通過,並且建置完整的科學監測機制,任何計劃在海域進行的開發活動,如已預見危害環境的情況發生,應事先進行相關防範措施和評估,而非破壞發生才進行補救和究責。
綠色和平表示,海洋的管理須參考科學數據,也應公開該海域的監測結果,讓實施海洋保護的現況能獲得檢討,並即時改善。
聲明也提及,「氣候不正義」是一個全球性議題,意即排碳量最少、對氣候變遷需負最少責任者,往往首當其衝、承受了最大的衝擊,而台灣原住民正是這樣的族群之一;因此呼籲政府在《氣候法》中充分考量各族群受到的不同氣候衝擊,以提出合適的政策,並在《氣候法》及《海保法》決策過程中充分納入原住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