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 王薇君批:看到「改善建議」心都涼了
運安會發布0402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清水隧道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專任委員李綱在會中進行明。(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發布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對於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營檢署、台鐵局、鐵道局等單位,共提出16項改善建議。罹難者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表示,看到改善建議4個字,她心都涼了,今日再提出改善建議,不就跟普悠瑪事故一樣,只有建議沒有具體實踐,才會再2年多後又發生太魯閣號事故,究竟什麼時候改善建議才能變成改善要求。
王薇君表示,昨天許多人問她對運安會報告有期待嗎,她都說沒有,不是對於調查沒有信心,而是後續所提出的改善都只是建議,當中在普::悠瑪號事故後,運安會提出的建議台鐵局都無動於衷,才會導致2年多後再有太魯閣號事故。
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如果改善建議是由行政院督導,那行政院對列管事項有何具體作為,都這麼多年都還在列管中,顯見交通部、台鐵沒有改善。今日出席的罹難者家屬則表示,不希望辛苦的調查淪為一個報告,希望成立外部監督小組,讓調查報告的建議都能被執行。
運安會主任委員楊宏智表示,他是希望運安會這樣的權限(改善要求),不過運安會權責是由立法院審查組織法時就匡列下來,運安會是獨立調查機關,負責把問題找出來,並由行政院列管,相關單位每半年就要提出改善計畫,再由運安會審視能否解除列管,目前普悠瑪號事故針對台鐵所提18項改善建議,都還沒有解除列管。另外,現行還是有很多力量能夠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改善建議,不論是媒體、社會上任何一位民眾等,都是督促改革的力量。
運安會今日對台鐵局提出9項改善建議、鐵道局2項、交通部1項、內政部營建署1項、公共工程委員會3項等。運安會鐵道專業小組召集人李綱表示,針對台鐵有9項改善建議,第1,明訂臨軌施工安全管理規範及落實機制,納入契約要求並於投標須知強調其重要性;第2,建立變動管理制度,明訂人員作業、工程技術、組織人員變動前須進行危害識別;第3,台鐵局工程發包及查核人員應提供完整施工影響運轉安全評估訓練。
第4,重新檢視工期追加計算方式,避免廠商因趕工及成本考量,忽略施工安全防護;第5,參考國際規範,重新評估限制站票區域及設置警告標示,並加強列車長管控;第6,強化官方網路平台及列車上乘車安全資訊,確保事故後乘客能獲得緊急應變與安全設備使用資訊;第7,檢視並強化各車型列車行車應變安全設備、列車長所需安全設備技術文件、列車長訓練與技能檢定方式。第8,強化運轉、維修、列車長手冊品質管理,確保文件內容有效性;第9,評估安裝符合國際建議標準的事件紀錄器。
建議改善事項都是依據調查發現的問題及風險所提出,李綱表示,台鐵在工地安全管理該有的制度都不完整,既有制度無法落實,且安全規範沒有放在契約本文中,導致廠商估算成本與投標時,未將安全防護成本確實納入;門禁管理應要由包商以外的獨立單位負責,避免本案包商在禁止施工期間,還能開著車輛如入無人之境的進入工地。
台鐵現行TCMS紀錄方面,都是列車有異常的時候才紀錄,不是逐秒連續性紀錄,李綱表示,台鐵局平常就不太查看這些資料,系統異常、零組件故障等,都沒有做相關分析,讓廠商、系統商扛全部責任;這次列改善建議也希望能改善,像是航空重視飛機運作,在招標時就會把所需規格完整訂定。
另外,針對鐵道局的建議,主要是希望把鐵道監理重要性確定下來,李綱表示,鐵道局現在有95%人力、預算用在興建鐵道工程,太魯閣事故後,又再把工程歸給鐵道局,未重視鐵道監理作業。另外,司機考核、訓練、使用等應該要分離,這在普悠瑪事故就有提出,但至今沒有進展,鐵道局不願意往這個方向走。楊宏智則說,有看見鐵道局要比照航空招募檢查員,認為這在監理方面有朝好的方向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