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周邊空維區管制 4月告發13件
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今年1月1日公告實施。(記者盧賢秀攝)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首處「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今年1月1日正式公告實施,經3個月宣導期後,4月起採用車牌辨識系統科技執法,稽查121輛,其中有13輛不合格開罰500元罰鍰,後續若未改善將按次處罰,最高可罰6萬元。
環保局長賴煥紘表示,基隆市空維區範圍包括基隆港東、西岸及海洋廣場,2006年9月30日前出廠的柴油大貨車,必須取得6個月內排煙檢測合格,或環保機關核發的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經環保局宣導行駛基隆港的車輛儘速完成檢測並領取標章,有近7成管制車輛完成柴油車排煙檢測合格且取得標章。
賴煥紘表示,環保局在3月22日辦理輔導檢測說明會,不符合管制措施的車輛,從1月42%、2月36%,逐月下降,3月降到27%。
環保局4月起正式在空維區周邊道路架設移動式車牌辨識系統展開稽查,累計稽查121輛次管制車輛,其中不符管制措施的有13輛次(比例11%),有11輛車輛車籍地屬外縣市,2輛為基隆市,都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取締告發,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環保局指出,空污法可罰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環保局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稽查,呼籲符合規定的車輛盡早取得「自主管理標章」,以免受罰。
基隆市環保局4月開始科技執法,取締未取得合法標章的車輛。(圖由基隆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