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宿舍、餐廳、超商人員 也需接種三劑疫苗
教育部已多次發函大專校院,提醒各校相關人員,包含防疫宿舍人員、餐廳、便利商店等工作及作業人員,儘速完成接種第3劑疫苗,否則須每週快篩1次或PCR檢驗陰性才能提供服務。(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21日發函要求高中以下學校人員須在5月9日前接種完成3劑疫苗,大專校院方面,則也多次發函提醒各校相關人員,包含防疫宿舍人員、餐廳、便利商店等工作及作業人員,儘速完成接種第3劑疫苗,否則須每週快篩1次或PCR檢驗陰性才能提供服務。
教育部表示,防疫宿舍工作人員(含流動人員)應完成疫苗第3劑接種,除曾為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之外,如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則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教育部說,至於其他與教職員工生接觸密切之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人員),如宿舍、餐廳、便利商店等,也會請學校提醒相關人員儘速完成接種第3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