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鎮瀾宮董監改選程序 中市民政局3點聲明否認包庇
民進黨市議員施志昌(右)與大甲鎮瀾宮的信徒質疑鎮瀾宮急改選程序。(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大甲鎮瀾宮將於24日召開信徒大會,民進黨市議員施志昌今天與信徒易錦隆召開記者會,批鎮瀾宮19日才發會議通知,通知單也未載明董監事改選,鎮瀾宮是在急什麼?也質疑民政局包庇,而易錦隆更質疑116名信徒代表中有52人是里長,不符信徒代表資格,要求民政局調查。
民政局表示,宗教團體為使新舊任董監事任期得以銜接,於上屆董監事任期屆滿前進行改選,其董監事任期生效日期仍從當屆任期屆滿後,接續起算。對於外界質疑鎮瀾宮改選程序不符、中市民政局失職包庇,民政局提出「3大聲明」駁斥,希望外界不要以訛傳訛。
民進黨市議員施志昌與大甲鎮瀾宮的信徒易錦隆今天召開記者會,兩人指出,大甲鎮瀾宮24日要召開第12屆信徒大會,但是卻在19日才發通知,相隔5天,鎮瀾宮在急什麼?而且24日是要改選董監事,為何在開會通知單上沒有載明重大事件?
施志昌、易錦隆表示,開會是11屆信徒代表還是12屆信徒代表,要求民政局要公開12屆信徒代表的名單。
此外,兩人還質疑,116名信徒代表中,有52名里長,這52名里長有符合捐助章程規定的信徒代表資格嗎?
易錦隆表示,有許多廟宇有紛爭,有人檢舉就要停止選舉,他現在提出檢舉,請民政局要求鎮瀾宮停止選舉,不要遇到顏清標就雙重標準。
民政局指出,第一、大甲鎮瀾宮係屬宗教性財團法人,其會議召開通知自不適用人民團體法應於15日前完成通知的限制。經查議員所引用的規定為人民團體法而非民法,另鎮瀾宮捐助章程內亦無15日前完成通知的相關規定。
第二、宗教團體召開信徒大會通知作業,應視宗教團體本身章程有無特別規定,若章程無特別規定,則無送達期日的限制,經查該宮章程無特別規定,此亦向內政部查證無虞。第三,經詢鎮瀾宮相關信徒代表表示,鎮瀾宮開會通知已於4月19日掛號寄出,相關信徒代表20日已接獲通知,實未影響信徒代表個人權益,顯然相關人士之疑義實有欠公允。
民進黨市議員施志昌(左二)與大甲鎮瀾宮的信徒質疑鎮瀾宮急改選程序。(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