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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一讀通過囤房稅修正草案 最高稅率3.6%

桃園市擬修改囤房稅,非自用住宅6戶以上房屋稅3.6%。(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擬修改囤房稅,非自用住宅6戶以上房屋稅3.6%。(記者謝武雄攝)

2022/03/18 18:36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臨時會今一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下週一將送財政小組審查,該條例就是俗稱的「囤房稅」,原條列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房屋稅採2.4%單一稅率;修正草案採「差別稅率」,5戶(含)內維持2.4%稅率,6戶以上每戶都按3.6%課徵。

地方稅務局調查發現,個人最高紀錄為持有49戶,法人286戶,對持有6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由每戶2.4%提高為3.6%,94萬5669戶中受影響戶數2萬438,僅2.16%用戶會受影響,該修正草案經市政會議通過,待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最快2023年起開徵。

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桃園市於2015年制定「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當時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房屋稅採單一稅率;修正草案則是採「差別稅率」,只有6戶以上才受到影響。

姚世昌說,房屋稅法規定每人可有3戶「自住住家用房屋」,房屋稅1.2%,這部分是全國總歸戶;「囤房稅」則是針對民眾在桃園擁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所課徵房屋稅,另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學生宿舍BOT案、共同共有房屋等非屬囤房性質房屋,仍適用2.4%稅率,建商新建房屋2年內維持2.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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