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擬納強制險 未投保將開罰
政院提修法全台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現在沒有牌照的電動自行車)要納強制險,否則將開罰。(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要納管全台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現在沒有牌照的電動自行車),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草案,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及強化強制車險有效性的維持,並使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健全強制車險制度。
政院要將沒有牌照的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範圍,未納保者將罰750元到1500元罰鍰。同時這些沒有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未來也要登記申請正式牌照。
金管會說明,為使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增訂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視為強保法所稱之汽車,屬於強制車險之承保範圍,並應訂立強制車險契約。
配合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承保範圍,明定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與汽車、機車分別列帳,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車險之罰鍰。
這次修法也明定,為強化強制車險有效性之維持,增訂投保義務人於強制車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仍未依強保法規定再行訂立強制車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政院提修法全台65萬輛電動自行車要納強制險,否則將開罰。(翻攝自金管會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