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充電停車格免費充電 3/1試辦部分累進費率
中市3月1日起試辦部分充電車格累進收,避免車輛長時間停放充電車格。(記者蔡淑媛翻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有285格供車主免費充電,但常被長時間停放,造成需要充電的民眾無法使用,交通局宣佈自今年3月1日8時起,中市部分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將試辦實施累進停車收費管理,但充電仍免費。
台中目前共有575格電動車停車位,其中路外停車格設285支充電樁,供車主免費充電,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常接獲民眾反映路外停車場的充電車格車輛長時間停放,造成需要充電的民眾無法使用,因此試辦累進收費方式,車輛停越久停車費越高,所有車輛(含電動車)長時間停放充電車格維持收費,但電動車充電時不收費。
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累進收費目前先以自行開單的公有無柵欄路外平面停車場實施,預計13處停車場共40格充電車格,停車費率以累進方式收費,在收費時間內(均以半小時收費),收費標準為第一小時20元、第二小時40元,第三小時起每小時60元計費,各式證件(含月票車)、車種停充電車格均依公告累進費率收費。
目前中央及地方推電動車減碳政策,電動車車位附設充電設備是方便外出民眾在車子沒電時免費充電應急,屬額外的服務性質,隨著電動車愈來愈多,台中市停管處統計,全市充電樁總電費全年支出886萬元,處長盧佳佳指出,目前先試辦部分充電車格累進費率收費,改善車格被占用,並觀察充電及使用情形,將評估收費椿使用收費。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也表示,許多燃油車輛佔用了電動停車格,要求市府要對佔用者開罰,另外,目前電動車在公有停車場充電是免費,電費1年達上千萬,都是公帑支付,遭民眾質疑有公平性的問題,要求市府應思考在低碳發展基礎及使用收費公平二者平衡。
台中市3月1日部分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試辦實施累進停車收費管理。(記者蔡淑媛翻攝)